高职研究会《关于加强课题管理的若干意见》
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关于加强课题管理的若干意见
(2020年1月10日第四次会长会议(常务理事会会议)通过)
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(以下简称“研究会”)自2011年成立以来,每年都发布研究课题,各高职院校教师踊跃申报并积极开展研究,取得了很好的成效。同时,在课题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现就有关问题和改进要求提出如下,请各高职院校科研处认真执行。
一、开题中的问题和改进要求
1.普遍存在开题较晚的情况。课题一般历时一年,应当在立项后1~2个月内开题。过去有的课题直到6月中旬才组织开题,这种情况必须改变。
2.专家意见缺失,开题专家组栏内没写“同意开题”。还有少量的专家意见栏中未见专家签字(个别还有找人代替签字的问题)。这种情况必须纠正,而且不可缺少内容。
3.开题专家没有提出明确的建议,而这一条对于课题完成非常重要,专家组必须明确提出建议。
二、中期检查中的问题和改进要求
1.结题材料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没做中期检查,或只是到第四季度了才做中期检查,甚至有的用开题意见代替中期检查,或通过扫描开题专家签名而代替专家签名。所有课题必须在暑期前后组织中期检查,而且专家签名要真实有效。
2.专家意见中缺少关键一句:“同意继续开展研究”。而且,专家意见栏中一定要提出关于下一步研究的具体建议。
三、结题报告中的问题和改进要求
1.内容装订时排列顺序混乱。一定要按研究会网站上公布的模板一一对应去撰写和编排结题材料。
2.缺少关键内容,如理论依据、研究假设、研究结果验证或论证。这些内容非常重要,缺少任何一项不可。
3.理论依据表述不准确。必须是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哲学的理论或观点才能作为理论依据。不能用政策甚至用学术界的研究观点代替理论依据。必要时可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作为依据。以教育管理工作为研究对象的课题,应当有相应工作的基本理论作依据。
四、开题、中期检查、结题专家鉴定中的问题和改进要求
1.没按规定标准和比例选聘专家。组长必须来自外单位,本单位专家三人中不能超过1人、5人中不能超过2人;不能在某两个甚至多个学校之间相互对等互聘评审专家。
2.专家意见有失偏颇。专家意见不能只写优点,必须明确其不足和具体建议;开题和中期检查专家评语中优点的篇幅不能超过三分之一;结题报告的鉴定以优点为主,但必须写不足;作为组长的结题鉴定结论,一定要参考前面两个阶段以及本阶段其他专家的意见,以体现研究工作的连续性和全面性。
五、课题管理中的问题和改进要求
1.组织专家评审时未按专家组内的相关比例进行。必须考虑所聘评审专家的学术权威性、学科的针对性和来源的多样性。
2.各校科研处报到研究会的材料未能按相关规定把好关,科研处应有的管理环节明显缺失。研究会原则上不针对课题负责人个人进行课题管理,只针对各校科研处进行科研规范管理。各校科研处必须按规定认真把好关,待结题材料符合要求后才能上报。
3.有的科研处对历年本校教师承担的课题结题督促不力,作为年度课题有的好多年还未结题,有的课题立项多年后结题时也未见到履行相关延期手续。必须按照课题延期管理的要求办理延期结题。
4.最终成果未做复制比鉴定即查重。每个课题结题时其研究报告必须找权威机构查重,重复率不得超过30%,否则不予结题。
(研究会秘书处)